北京市体育局:户外运动健身设施联系项目未开通

2020-06-17 16:07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北京日报》6月17日报道称,今天(17日)将实施网络预订系统,以限制锻炼流量。同时,相邻健身人员应保持安全距离。在每日开放期间,应加强现场检查和行人流量的动态监测,如果健身人员密集,应建议及时疏散。

5 .制定一个好的应急计划。各类体育健身场所应当建立科学、规范、及时、有效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发现有新诊断肺炎症状者应立即采取临时隔离措施,及时与当地疾控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二)户外运动健身场所开放要求

1 .户外运动和健身场所应当按照基本防控措施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要注意加强问题的调查和整改,逐项调查防控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全面落实,不留死角,确保公民参与户外运动和健身活动的安全。

2 .坚持不聚集、保持安全距离的原则,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得低于2.5平方米。

3 .篮球、足球、排球等接触性团体项目和柔道、拳击、散打等对抗项目在户外运动和健身场所暂时关闭,其他运动可以有序进行。

(三)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开放要求

1 .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应严格执行员工健康监测、健身人员分时预约、信息登记、体温测量、佩戴口罩等措施,并按照基本防控措施的要求控制人员流动密度。公共健身器材设施应坚持“一客一用一消毒”的原则。

2 .室内运动和健身场所应在日常操作前后打开窗户进行自然通风。每天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30分钟。如果条件允许,可以打开抽风机之类的抽气装置来提高室内空气流量。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应保证集中空调系统正常运行,回风系统应关闭,并利用新鲜空气保证室内有足够的新鲜空气量。

3 .锻炼期间保持不少于1米的安全距离,人均锻炼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室内体育健身设施的最大开放人数按30%的流量限制。

4 .游泳场馆、利用地下空间建造的体育健身设施和各种健身设施中的淋浴设施暂时关闭。

5 .篮球、足球和排球等接触性团体项目,以及室内运动和健身场所的柔道、拳击和散打等接触性和对抗性项目暂时关闭。

6 .在确保人员不聚集和保持安全距离的前提下,按照不超过50%的常规训练人群组织和开展集体活动,如运动训练、健身咨询和团体体操课。

(原名《北京:暂停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和部分体育健身场所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