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首个上市企业名单发布

2020-06-23 12:00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第一批被审查的33家企业大多是新的制造业。在赞助商中,东莞证券和中信投资有限公司可能是最大的“赢家”。

6月22日晚,创业板登记制度改革后首批被接纳的企业名单公布。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首批33家企业均通过了中国证监会的审查,其中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广东科翔电子科技、广东金源照明科技、北京英箭科软件有限公司、安徽金春无纺布有限公司、浙江威康制药有限公司等32家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一家为新艺生(300502,古坝)。

此前,深交所安排在6月15日至6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内,深交所只接受被审查公司(以下简称被审查公司)提交的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深交所从6月30日开始接受新申报公司的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

总的来说,创业板首批验收的进展没有市场预期的那么快。"目前,这是正常的进展,我预计上周已经接受了."资深投资银行家王在接受采访时指出。

然而,这份名单在第一周就诞生了,没有任何理由。《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了投资银行家,了解到主要原因是“最终审查顺序和申请受理顺序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以及“制作材料的时间紧迫,准备工作仓促”。

首批接受拆解的企业

首批企业的正式验收标志着创业板市场和试点登记制度改革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公开信息显示,首批33家被审查企业来自22个中国证监会行业,其中大部分是新兴制造业,大部分是计算机、通信等电子设备制造业,共有5家企业被接受。紧随其后的是三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另外两项分别是汽车制造、互联网及相关服务和纺织品。此外,还有一家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业内人士那里了解到,目前,接受企业都是从现有企业转移过来的,不涉及行业限制等问题。

从区域来看,北上官和浙江仍然高产,广东省共有7家企业入围,北京、浙江和上海分别有6家、5家和3家企业入围。

在赞助商中,东莞证券和中信投资有限公司可能是最大的“赢家”。

有33家企业由17家中介机构主办,包括32家创业企业和1家再融资企业。其中,中信建设投资共有5个上市项目,东莞证券有4个首次公开发行申请项目,1个再融资项目上市,长江证券和郭进证券(600109,古坝)分别有4个和3个首次公开发行项目,银河证券、华泰联合和国泰君安各有2个。

第一批企业中有很多“熟悉的面孔”,如北京英建科软件、益田天下网络技术、北京通牛信息技术、深圳松盛电子、北京电众科技、秦皇岛秦天设备制造等,都已经登上了新的三板。京挖金科信息科技、中景食品等也曾申请过首次公开募股,但因种种原因被终止。

从财务指标来看,企业公认的财务数据相对较高且稳定。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完全统计,上述企业在最近一个报告期内的业绩水平超过5000万元,收入均超过1亿元。

从2018年的业绩来看,净利润很少低于4000万元。收入规模也稳定在1亿元以上。以收入规模最高的怡海嘉里为例。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公司收入为1507.66亿元

海昌新材料收入规模较小,2017年、2018年和2019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45亿元、1.68亿元和1.83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778.18万元、4604.63万元和5956.41万元。海昌新材料表示,公司符合上市标准“如果发行人是境内企业,且无投票权差异安排,市值和财务指标至少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1)最近两年净利润为正,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它们都是从证监会翻译过来的。深交所应该提前进行初步筛选,业绩差距不会太大。”一位来自华南一家中型经纪公司投资银行部的人士接受采访时指出。

验收侧重于检查文件的完整性

深圳证券交易所接受首批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企业,也意味着创业板登记制度的审查正式启动。

据了解,深交所将在收到上市发行申请文件后5个交易日内对文件进行审核,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通知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并在本所网站上予以公布。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发行人应当予以更正,更正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深交所了解到,深交所在审核被审核企业的申请文件并决定是否受理时,重点是审核申请文件的完整性。据知情人士透露,深交所已发现部分发行人遗漏提交更新的申请文件,并已提出及时更正要求。

深交所强调:“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应严格控制相关规则的要求,并制作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应特别注意申请文件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文件目录,以确保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和规范性,避免不必要的后续更正,提高申请效率。”

根据规定,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将按照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受理顺序进行审核,并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第一轮审核和质询。

经过第一轮审查和查询,如发现有新的事项需要查询,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回复未能有针对性地回复深交所的审查和查询,或深交所需要继续审查和查询其回复,且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仍不符合规定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查机构在收到发行人答复后10个工作日内,可以继续进行审查和询价。

如果联交所认为无须进一步审查和查询,便会发出审查报告,提交上市委员会审议。经审查合格的,交易所将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发行人的审查意见、相关审查材料和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国证监会将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登记发行人登记申请的决定。

但是,中国证监会认为需要进一步说明或者实施的事项,可以要求本所进一步调查。

一般来说,上述过程从接受上市申请文件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作者:杨萍主编:吴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