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房产证即可同意永久居住

2020-05-29 17:11 来源:北京晚报

简单地说,物权就是财产权。《物权法草案汇编》不是一个新起点和新起点,而是对现行物权法的延续和“升级”。立法目的是物尽其用,核心实质是保护财产。物权汇编草案规定,国家、集体、私人和其他权利持有人的物权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特别增加的“平等”一词强调平等待遇和综合保护。物权法草案汇编将更有效地保护我们的权利。

“让所有人都有地方住”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确定的目标。《民法典(草案)》在房屋购买和租赁方法中增加了一项新的居住权制度。草案通过后,“住在老人院”的老年人可以设定自己的居住权享受老年生活,而那些买不起房子的人可以通过获得公共租赁住房和其他住房的居住权来获得更好的住房保障。

背景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提到“居住权”这个词。居住在昌平区的周先生和他的家人签署了《保证协议》协议,规定无论房屋的所有人是谁,他的父亲周先生均享有该房屋的永久居住权,未经周先生同意,不得再次出售该房屋。

然而,在民法典(草案)颁布之前,这种协议只是家庭内部的协议,其约束力更多地来自于亲属之间的信任和感情。

草案的要点

居住权是为了满足生活需要而占有和使用他人住所的权利。

居住权的设立可以是免费的,也可以是双方同意的。

通过签订居住权合同或遗嘱,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和注销登记后,居住权可以终止。

居住权不得转让或继承,有居住权的住宅未经特别同意不得出租。

专家解读

老人“以房养老”获得更好法律保障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梅说,民法典(草案)中增加的居住权是指在房屋上设立相对固定、更有效的用益物权。有居住权的人可以居住和使用他人的房屋来满足生活需要,而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属于业主。

目前,住宅领域更常见的方式是购买、出售和租赁房屋。

相比之下,生存权给了居民更多的保护,他们的权利期限可能是无限的,直到他们死去。同时,居住权需要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这样其他人就可以清楚地知道居住权持有人所享有的权利,并且在权利公示完成后,所形成的居住关系更加稳定。

此前,一些组织推出了“老年人住房”模式,即老年人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其他人或组织,并通过合同商定,老年人不仅可以获得房屋出售,而且可以住在房子里直到去世。如果该法案获得通过,选择"老年人住房"方法的老年人可以通过登记程序获得居住权,从而为他们的老年生活提供更好的保护。

居住权规则的引入为住房问题提供了新的制度选择。它能充分发挥房屋的保护功能,充分利用闲置房屋。同时,它还能为有需要的人提供一个相对固定的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