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管部发出提醒警告:房屋拆迁不得拖欠费用

2020-06-16 14:52 来源:北京日报

(记者张南)昨天,市市场监管局下发了《移动行业经营者价格行为警示函》,提醒本市移动行业经营者加强价格管理,稳定价格水平,维护价格秩序。

就价格标签而言,警告要求在官方网站上显著宣传收费标准,并详细说明服务收费项目。消费者进行电话咨询时,应提前告知收费标准和可能发生的费用等重要信息,双方应进行确认,避免价格纠纷。标价中不允许增加价格,也不允许无标记的费用。

经营者在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使用虚假或者误导性的价格手段,如虚构原价、虚假折扣、不履行价格承诺等,引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有排除或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不准捏造或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推高商品价格过高或过快,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所有经营者都应加强价格自律,增强依法经营和诚信意识。加强内部管理,完善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

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积极引导经营者依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该警告信称,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行业价格的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并严格调查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环境恶劣的典型案例将被公开曝光。消费者可以拨打12345和12315热线投诉和举报价格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