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22年底 商品住宅组装建设比例不低于80%

2020-05-27 17:09 来源:海南日报

5月26日上午,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于《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海口召开新闻发布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连伟在会上介绍,《通知》在政策监管机制、能力布局、科技创新引导、容积率激励、监管问责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共涉及13项政策措施。

政策支持

装配式建筑发展从零到450万平方米

装配式建筑是建筑建设模式的重大变革,符合我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战略的发展要求。它还具有工业化程度高、建设周期短、零部件运输方便、全生命周期循环利用、环保等优点。

省住房和建设厅副厅长刘连伟表示,自2017年省政府发布《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号文件(傅穹[〔2017〕100号)以来,全省预制装配式建筑取得了快速发展。2018年,该省已决定实施82万平方米的预制建筑,2019年将接近400万平方米。

在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中,由于海南建筑业基础薄弱,部分市县对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政策认识不足,建筑市场对装配式建筑存在主观恐惧,装配式建筑在海南新建装配式建筑中所占比例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针对近两年预制建筑推广中存在的问题,省住房和建设厅向省自然资源和计划厅、省发改委等部门征求了修改意见,并收到了30多条反馈意见。经过反复讨论,修订并制定了13项措施,以加快预制建筑的发展。

明确责任

明确装配式建筑建设各环节审批职责

第一条《通知》规定了政府各职能部门在土地出让、规划、申报、建设监理等主要环节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刘连伟表示,这主要是一个《海南省装配式建筑实施主要环节管理规定(暂行)》(琼建科[〔2019〕82号)各环节责任严格落实的问题。对项目是否适合装配式施工的审查应向前推进,贯穿于项目实施过程的主要阶段,以充分发挥现有的封闭装配式建筑基本施工程序各环节的监督机制,并加以利用。真正解决相关职能部门不严格控制项目主要环节的突出问题。

加强监管

对拟不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项目从严把控

《通知》明确表示“市、县政府不得以会议纪要、指令、指示等形式决定项目的建设方式”刘连伟表示,一个项目是否适合采用组装法建造,理论上应该是一个技术问题,专业判断应该根据项目的具体方案,包括是否需要采用不规则和超限的结构、特殊的技术或空间条件等。它要求行业技术专家从不同角度做出判断,而不应由市、县政府通过会议纪要、指示或指示来决定。在我们的工作调查中,我们发现在一些市县,以会议纪要、说明、指示的形式决定不采用集合法进行项目建设的情况还是比较普遍的。

此外,当需要专家评审和判断时,《通知》进一步澄清了专家评审过程,即由于技术原因,本项目不适合采用组装法建造。《通知》要求因技术原因不采用组装法施工的项目不再按照省级重点或超限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区分。所有项目应提交省议会大厦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确定,并规定专家组的组成和人数,即

《海南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规则》明确表示,要加快发展我省预制建筑、绿色建筑等技术体系、零部件生产、建筑装饰、咨询服务、培训等上下游产业集群。总装厂房能力布局总体规划,除了现有的澄迈、定安、万宁总装建设产业化基地和拟建的三亚总装基地外,新的总装厂房零部件能力原则上集中规划到岭澳金港开发区。

加快制定装配楼零部件标准,深挖我省现有装配楼零部件生产潜力,严格控制装配楼零部件质量。鼓励企业、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增加研发投入。针对热带海洋季风气候的特点,解决了强台风、高温、高湿、高盐条件下建筑物的隔震、防腐、防水、遮阳等关键技术问题。

大力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在建筑全生命周期标准、设计、生产、施工、运营和维护等方面的技术应用,支持企业、高等院校和研发机构开发产品类型丰富、自动化程度高的生产设备,加强科技创新支持。积极向全国引进预制建筑领域具有实践经验的设计、施工企业和科研团队。培养一批熟悉预制建筑和BIM技术的人才。积极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培养一批预制建筑行业工人。

对预制建筑行业,根据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有关规定,享受制造业、科技创新、税收和财政的政策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海南省技术先进服务企业,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财政补贴或税收优惠政策。

刘连伟表示,以上条款都是从提高我省预制建筑产业能力、加强总体布局、期望尽快从提升产业水平、人才培养、科技创新能力等方面弥补短板,从而提高预制建筑产业化水平,降低增量成本,解决我省建筑业基础薄弱的问题,实现我省建筑业转型升级。

产业布局

优化装配式建筑产业集聚和科技创新扶持

《通知》提出,到2022年底,市县年组装商品住宅项目比例不低于80%。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和审查,符合国家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项目,可在项目年度商品住宅规划指标中适当增加。刘连伟说,该条款补充和完善了预制建筑推广中存在的问题。2019年,在商品房项目中推广应用预制装配式建筑的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的商品房规划建设指标被用于传统的现浇建设项目,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情况,偏离了增加预制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商品房中应用比例的初衷。因此,该指标的提出不仅可以保证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商品房中的应用比例,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一些不适合装配式建筑的项目的客观需求和一些历史遗留问题。

《通知》鼓励图书馆、展览馆、工业厂房和客运站,如机场、铁路、公路和港口,公共建筑,如办公楼、办公楼、学校、医院、停车楼和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单体建筑,以及抗震设防地区的超高层建筑

《通知》还提出,装配式建设项目原则上应采用总承包模式,从整体上考虑设计、施工、构件生产等关键环节。原则上,工程总承包的招标阶段应在项目建议书或方案设计审批完成后开始。对于装配率超过60%且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可采用招标方式。刘连伟表示,该条款的提出,不仅是对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推广预制建筑经验的总结,也是对100号文件“重点任务”的进一步强化。

发展目标

2022年底商品住宅装配式方式建造比例不低于80%

《通知》明确表示,市、县政府应出台措施,限期落实装配式建筑容积率激励措施,确保100号文件规定的容积率激励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对于符合容积率激励政策的在建或在建项目,企业可申请兑现项目所在企业其他项目的容积率激励指标。

刘连伟表示,这主要是解决100号文件中容积率激励措施的突出问题,体现了政府的诚信。日前,信息监管部与我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要求各市县应在今年6月30日前发布《市县装配式建筑容积率奖励实施细则》。

政策激励

限期出台落实装配式建筑的容积率奖励实施办法

《关于加快制定装配式建筑容积率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明确表示,省、市、县相关部门应通过政府信息平台与省或市、县议会大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交流共享项目立项、初始立项(备案)审批、土地出让、规划许可(备案)等项目信息。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后续监管和技术指导。

《通知》强调,如果市县政府不执行相关规定,在各方面推广预制建筑,将进行通报批评或采访。情节严重的,停止新增年度商品住宅规划指标。对未认真履行职责的各项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机构、图纸审查机构、施工总承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将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并予以公示。

刘连伟表示,只有将参与项目实施的所有行政审批部门、工程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纳入监督问责体系,同时信息公开共享,才能真正系牢体系的牢笼,落实各项政策措施。